近年来,党中央多次对绿色农业、农业高质量发展作出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为新发展阶段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指明了方向。

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

9月5日,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肖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以网络视频形式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举行专题采访上指出,本次修法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提升农业质量效益竞争力等重点任务,强化了三个方面举措。

一是突出标准化生产。明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范围,对健全标准体系、推动按标生产、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开展标准化示范创建等方面作了规定,鼓励和支持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过强化绿色导向、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各项绿色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要求落实落地。

二是突出品质提升。对标高品质生活需求,鼓励选用优质品种,采取绿色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提升农产品品质,打造农产品精品品牌。同时支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有关标准规范和监管保障机制,使产地的“好产品”转化为消费者口中的“好味道”。

三是突出质量标志管理。首次在法律层面提出了绿色优质农产品这一提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申请农产品质量标志,明确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管理,为培育农业精品品牌、促进优质优价提供支撑。

肖放表示,下一步,将顺应农产品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这一时代要求,以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两个“三品一标”为工作抓手,对绿色、有机、地理标志等优质农产品加强全链条监管、质量追溯和信用管理,通过“产出来”“管出来”一起抓、“保安全”“提品质”同步推,让农产品既要产的出、产的优,也要卖得出、卖得好,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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