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申报!事关“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使用

日前,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开展2023年申报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申报品类包括大米、大豆、鲜食玉米等10大类“大而优”农产品,以及具有区域特色的蜂、浆果等“小而精”农产品。


“黑土优品”展台

《通知》要求申报主体必须符合4项条件。申报主体必须是依法登记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主要原料产地及产品均在黑龙江省域内;申报主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近三年内产品质量抽检均为合格,无不良征信记录,无质量、安全、环保责任事故;申报主体应当具有生产优质农产品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具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具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生产技术人员和质量控制人员;申报主体应当执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或通过二维码等包装信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通知》还要求,申报产品产地环境、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与审核、质量安全指标等6项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比如,申报产品产地环境应符合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以及农业行业标准中关于相关产业的产地环境条件标准要求,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通知》还明确了申报流程。5月15日至19日在线申报;5月20日至26日市县初审;5月26日后还要经过专家评审、审核公示以及公告发布等流程,最后完全符合各项标准的方可获权使用“黑土优品”农业品牌标识。

文章来源于黑龙江日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咨询热线:010-58403322
传真:010-85868411
E-mail:lanshi9999@126.com
P.C100123